资料题名:东回村修庙护树碑记
版本提示:
这是一条过期的数据,您可以查看 本页修改历史 或点此访问最新版本。客观题名:
其他题名:
作 者:时瑾撰并书
年 代:大清乾隆五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查看1789 年历史年表地 址: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阴刻富贵不断头纹样
原物分类:祠堂庙宇
数 目:1
尺 寸:
语 言:汉语,
内 容:
郡后学时瑾撰并书
□□□□□□理有固然东回村旧有 大王庙一所其旁有古松一株
有土台有界石庙在土台之上树即在界□□□□迹昭然合为一体所
以数百年无事者正以古人举事详明早以杜后人之争端也至今父老
尤传曰此□□□帝君前之树 三官前之树三树同为一异人抱持一
植即成自此乡颇丰厚又有一游客普官云三松五槐壮东都即如前碑
所云祷雨祈嗣无不一顺应是三树者所以招福泽壮村观同为天□□
地不朽而岂视为等闲欤彼往无考矣迄今我
天朝于康熙三十八年 神圣有默示之兆乡人有润修之心欲易三楹为
五楹改向为坐西北而向东南万事俱俭难阙西北角一块求之□□□
欣然许诺当是时所阙在地有单论在地而古庙之与古松仍按旧迹属
官此碑文所以书地不书树而后人假指为施地而不施树如庙为官而
树为私□□□者应必早办之为己有何为苍松古柏之言而反颂之于
神前乎夫何□□□□□□不验古迹不求实据内实忧家贫亲老之无
资外假为施地不施树之说冒渎公堂幸遇 金公丙鉴天威所到不敢
自饮□□□者后示后退不敢不仍照古迹至后伐树不伐俱有村人作
主并不与□□二字相干于是两造依允情甘息讼事既息而又笔之于
石者亦欲使今人后世咸知古庙有五楹古松一株庙官而树亦官许在
而不许坏此则乡人立碑之意也是为记
大清乾隆五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立
附 注:
东回镇东回村《修庙护树碑记》,系清代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所立,碑高1.35公尺,宽0.65公尺,额镌「永垂不朽」篆字。间三、五公分,阴刻富贵不断头纹样,碑文楷书十三行,满四十六字,边宽五公分卷草纹。
其他记载:
国图编号:0
图 片:本资料尚无图片。为本资料
添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