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题名:敕李瀚监西北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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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题名:
作 者:
年 代:弘治元年
查看1488 年历史年表地 址: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李瀚墓地
查看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记载的本地区长城建筑情况原物材质:石
原物状况:不详
原物分类:杂刻:圣旨、敕、谕、诏
数 目:1
尺 寸:
语 言:汉语,
内 容:
敕监察御史李瀚。陕西洮州、河州、西宁茶马司三处,旧时收贮官茶,易换番马,以资国用,甚为有益。近年以来,例久不行,多被官员军民等兴贩私茶,通番交易,以至官茶阻滞,边方缺马骑操,虽有按察司委官,责任不专,不能禁治。今特命尔前去,自潼关递西,西安、凤翔、汉中、平凉、临洮、巩昌、西宁、甘肃等处,申明节次,条例提督、布、按三司,军卫有司,并守备、把隘等官,俱系通番关隘与偏僻小路,俱要官军用心巡禁,严紧把截。尔仍不时亲历点闸,或督令分巡官按月省谕,不许官豪势要及军民得过之家,私自兴贩茶货,潜入番境,通同交易。如有此等,应拿问者就便拿问,仍穷究是何地方官军放过,治以重罪。应奏请者俱奏来闻,若守备官员人等交通作弊,一体连坐,私茶俱收入官,以备易马之用。旧例,三年一次招番易马,今可不拘,亦不必招,有愿来者听来交易,但要差拨官军,并严督所司,用心防范,不许侵扰居民。若有遗失物件,即为追赔,毋或激变。交易之际,止许将马换茶,并不许将红缨、普鲁换易。每马一匹约与茶一百斤,所买上中下等第,不分儿骟、骒马,俱解陕西行太仆寺印烙,转送苑马寺收养。各茶园亦宜禁约,不许私贩。其余例有废弛、事有可行而未行者、及见行敕不该载者,听尔查照。举奏施行或有不便,亦要从实奏来处置。一年满日,照例更替。尔为朝廷宪臣,受兹委托,必须公廉勤慎,防奸革弊,务使所获私茶数多、官茶得以贸易马匹给用,斯为尔能。如或因循自便,不行躬督严禁,止凭文移往来,虚应故事,致使边方利无所兴,则罪有所归。尔其戒之慎之。故敕。
(广运之宝)
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注:
此碑立于明弘治元年(1488)二月,现存于晋城市沁水县李瀚墓地。
其他记载:
国图编号:0
图 片:本资料尚无图片。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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