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犯岗村宁次和落合甚九郎的结局
老普 于2015-05-23 15:20:38发表于长城小站 说明: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我正在努力撰写《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主题和内容一如书名所示,就是万里长城沿线中国军民的抗日战争史迹。尽管努力工作,但年内出版的希望存疑。一是内容浩繁,有越写越多的感觉,有点力不能逮。二是出版社尚未能落实。三是可能涉及到经费。现在公示书中的一篇,缘由在于关于“山海关抗战”“榆关事变”的著述众多,但涉及的一个主要人名有两个,各说各话,本文进行了考证。希望从事长城抗战的学者如果看到本文,并且同意本文的考证,则关于小鬼子山海关守备队队长的名字统一为“落合甚九郎”,不要再一人两名,拉低了长城和抗战研究的水平。夏东协助进行了日本人名原文校对,特别致谢。以下正文:
在1933年1月山海关事件中,日军所谓“山海关守备队”队长的姓名,文献资料中经常出现两个:落合正次郎和落合甚九郎。有关这两个名字的较早记载,中国方面时任临榆警备司令部司令兼独立第9旅旅长何柱国在《榆关失陷前后》中回忆:“自从锦州失陷之后,日本方面秉承军部意旨,经常负责同我周旋的是属于天津驻屯军系统的秦榆守备队队长落合正次郎。他是日本有名的落合大将(注1)的儿子......”(《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七辑,1962年出版)。而当时的伪满山海关“国境警察队”副队长,侵华日军战犯柏叶勇一在1956年5月在笔供中交待:“山海关国境警备队设在前所(注2),在山海关设有派遣队。我任该派遣队队长,11月9日到任。当夜,山海关守备队队长落合甚九郎少佐......在山海关大和旅馆为我开了欢迎会”。山海关“国境警备(察)队”的另一名副队长桥场贤三则供认:“一九三三年元旦,山海关守备队长落合甚九郎(OCHIAI Jinkuro)少佐率领“北支驻屯军”所属的一支部队驻扎在山海关,在当地日本小学举行的新年集会上,落合首先面向会场上的一百多人发表新年贺词”。又据日本陆海军省档案胶卷REEL107,第17066至17085页,《十二月八日山海关事件报告》中称:1932年“十二月八日山海关守备队长陆军少佐落合甚九郎于夜十时前后在山海关车站送别田上少佐”。该报告是1932年12月14日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以天参秘第266号文向日本陆军省报送的正式文档。根据柏叶勇一和桥场贤三的供述,以及日本军方的正式报告档案,1933年日军山海关守备队队长的姓名当是落合甚九郎。
1933年之后,落合甚九郎在日军中屡获升迁,先后任日军华北方面军第109师团参谋长,中国派遣军总参谋副长等职。1944年5月,他升任日军第27师团师团长,中将军衔。日军第27师团的前身是侵华日军的华北驻屯军独立混成旅团,1937年7月7日在卢沟桥进攻中国军队,是挑起全面侵华战争的元凶。1941年1月,该师团制造潘家峪惨案,屠杀河北省丰润县潘家峪村村民1230人。1945年1月,落合甚九郎率第27师团进犯江西井冈山地区,其所到之处一路烧杀,仅在永新县就杀害平民34868人。由于彼时日军已是穷途末路,自知无力久占一个地区,就对当地进行疯狂的破坏。见人杀人,牲畜猪牛也不留下,以至于来年农田无蓄力耕种。日军又向水井投毒,在民房内拉屎撒尿,拆毁门窗当劈柴烧,临走时一把火烧掉民房,上演法西斯军队垂死前的最后的疯狂丑剧。日本战败投降后,落合甚九郎因为战争罪行被关押在上海江湾战犯监狱里。1949年1月,落合甚九郎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这一次,落合被当做一枚棋子摆上了棋盘,目的是为一个更大的侵华头号战犯开脱免罪。
经历过抗日战争的中国人可以不知道落合甚九郎,但没有人不知道岗村宁次。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岗村宁次先后任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关东军副参谋长、师团长、军司令官等要职。1941年他得到大将军衔,由日本天皇亲点任华北方面军司令,任内连年对华北地区进行最残酷的大扫荡,造成270万平民死亡。1944年11月,岗村宁次升任侵华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成为当时除东北和台湾外,其余在华105万日本侵略军的总头目。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岗村宁次长期逍遥法外,对其战争罪行的审判一拖再拖。岗村宁次在回忆录中说:“停战以来,我一直以为,作为战犯而受审的日子势必来临,现在终来到了,然而两三年来对于中国政府及军方的领导层所给予我的关照和好意,更使我万分感激”。岗村宁次所言不谬,确有一些军政官员,何应钦、陈诚、汤恩伯等对岗村十分关照。这些军政要员身为战胜国,也是被侵略国的官员,为什么要为罪行累累,身上沾满中国人民和士兵鲜血的敌酋开脱罪行?汤恩伯(注3)说的比较透彻:“目前对岗村宁次大将进行审判,正值华北局势恶化。共产党对此审判也极为注意。在国防部战犯处理委员会审议本案时,行政院及司法部的代表委员均主张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我从反共的见地出发,主张宣判无罪,并要求主任委员、国防部副部长秦德纯,特别是何应钦部长出席参加审议,结果我的意见获得胜利,并经蒋总统批准”。
1949年1月26日,军事法庭在搁置6个月后,对冈村案进行最后一次公审。事前审判长石美瑜接到“中正”签署的电令:“据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下午4时,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民国三十七年度战审第二十八号)
主文 岗村宁次无罪
理由 按战争罪犯之成立,系以在作战期间肆施屠杀、强奸、抢劫暴行。或违反国际公约,计划阴谋发动、支持侵略战争为要件。并非一经参加作战,即应认为战犯。此观于国际公法及我国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二、第三条之规定至为明显。本案被告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受日军统帅之命,充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所有长沙、徐州各大会战日军之暴行,以及酒井隆在港粤,松井石根、谷寿夫在南京之大屠杀,均系发生于被告任期之前,原与被告无涉(酒井隆、谷寿夫业经本庭判处死刑,先后执行在案)。且当时盟军已在欧洲诺曼底及太平洋塞班群岛先后登陆,轴心即行瓦解,日军陷于孤立。故自被告受命之日,以迄日本投降时止,阅时八月,所有散驻我国各地之日军多因斗志消沉,鲜有进展。迨日本政府正式宣告投降,该被告乃息戈就范,率百万大军听命纳降。迹其所为既无上述之屠杀、强奸、枪劫,或计划阴谋发动,或支持侵略战争之罪行,自不能仅因其身份系敌军总司令官,遽以战罪相绳。至在被告任期内虽驻扎江西莲花、湖南邵阳、浙江永嘉等县日军尚有零星暴行发生,然此应由行为人及该辖区之直接监督长官落合甚九郎、菱田元四郎等负责。该落合甚九郎等业经本庭判处罪刑奉准执行有案。此项散处各地之偶发事件,既不能证明被告有犯意之联络,自亦不能使负共犯之责。综上所述,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违反国际公法之行为。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
根据以上结论,按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第一条第一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判决如主文。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一月二十六日
用一句话来准确解读这份“判决书”,就是:1944年11月以前侵华日军的种种暴行均与岗村宁次“无涉”,1944年11月以后派遣军的“零星暴行”均由落合甚九郎等人负责。这不免令人产生时空腾挪的感觉,难道日本法西斯侵华是从1944年11月开始的?难道岗村宁次出生于1944年11月,此前侵华日军中根本没有这个人?
1937年日军第2师团在黑龙江一带围剿抗日联军,大搞归屯并户,制造无人区和“集团部落”;强迫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迁到所谓“部落”里;凡是离开“部落”进入无人区的人,一律当作抗日分子逮捕枪杀。第2师团每次讨伐后都将一些被俘游击战士送往臭名昭著的细菌战731部队,进行灭绝人性的活体实验。当时第2师团的师团长是岗村宁次。
1938年7月,日军第11军占领江西九江,以“消灭九江霍乱”为名,屠杀城内染病的和仅仅怀疑染病的市民老百姓,予以焚尸。发布“全军定要消灭九江霍乱”命令的是第11军司令官岗村宁次。
1941年至1943年,日本华北方面军在其占领区内连年“治安肃正”,蚕食扫荡,烧杀掠抢,枪挑婴儿,水煮幼童,强奸妇女,对老百姓放狗咬,用石头砸,火烧活埋,累累罪行,罄竹难书。时任华北方面军司令是岗村宁次。
以上数项不及岗村宁次战争罪行之万一,在“判决书”中都被无视了。这样的结果不仅国人哗然,友邦诧异,就连岗村宁次本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事后他在日记中写道:“对我的判决,军方以外各方面有的主张判无期徒刑,石审判长曾拟判徒刑7年,我自己也希望如此判处。实际上由于种种条件即使服刑也等于零,但做做表面文章也好”。
对岗村宁次的“无罪”判处激起全国人民的义愤。中共中央发表声明,谴责该项判决,要求重新逮捕该战犯,并以此作为与南京方面进行和平谈判的一项先决条件。李宗仁为争取和谈,亦下令逮捕岗村宁次。上海街头到处贴出了“不许把日本战犯运走!”的标语。1月29日,岗村宁次在淞沪警备司令部军警护送下,登上黄浦江边的美国轮船回到日本,逃脱中国人民的惩处。1950年岗村宁次出任日本右翼组织“战友会”副会长;同年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聘任岗村宁次为高级教官兼顾问。岗村宁次自称出于“报恩”的目的,先后介绍和组织过他的百余位老部下,到台湾帮助训练国民党军队,准备“反攻大陆”。1966年9月,战犯岗村宁次病死。
注1:日本陆军大将名单中没有以“落合”为姓氏者。
注2:前所,地名,现在为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政府所在地。明宣德三年(1428)建千户所城,扼据要冲,有“关外第一所城”之称。
注3:汤恩伯,陆军二级上将,抗日战争期间曾指挥南口战役,参加台儿庄战役等对日作战。驻军河南期间口碑极差。战后庇护战犯岗村宁次最为出力,自称“从反共的见地出发,主张宣判无罪”,获蒋氏批准。1954年汤恩伯赴日本作腹部手术,死于手术台上,目击者称汤在“手术台上哀嚎不止,拼死挣扎。医生用力按住,直至力竭而亡”。汤逝后,日本皇室和高官,还有岗村宁次前往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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