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城小站!!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法律公文库[ 登录 ]/[ 注册 ]  

 
长城法律公文库

[使用说明]
·带图标,表明在库中有全文。
·带图标,表明有外部参考链接。
·带图标,表明在库中有PDF下载。

RSS 1.0
RSS 2.0

[相关链接]
欢迎访问小站长城数据库系列:
·中国长城建筑数据库
·中国长城地理信息系统
·长城小站谷歌长城专题
·中国长城碑刻铭刻数据库
·长城文献库
·历史年表
·长城景区数据库
·长城专家库
·长城视频数据库
·小站图书室
·边墙史料书库 .. 阿伦主编
·小站首页


 长城法律公文库 分类浏览:分类 地域 年代 发布者 排行 贡献者

详细信息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明长城保护区划内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发布 者: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出  处:http://www.ncha.gov.cn/art/2021/4/2/art_2237_44507.html
发布时间:2021-04-02
法律编号:办保函〔2021〕257号
字体:[增加 减小]
正  文: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红石门隧道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明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承平高速公路(鲍家庄市界-红石门市界)工程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应就拟建项目征求河北省文物局意见,并补充说明河北省境内项目建设及报批情况。

(二)优化项目选线,尽可能利用周边地形地势,在长城一侧形成视线遮挡。

(三)补充红石门隧道通过明长城及其保护区划的完整设计方案。隧道出入口尽量远离明长城保护范围,并适当降低两座特大桥的总体高度。

(四)按照“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勤量测、紧封闭”原则,细化施工爆破振动和围岩变形控制措施。

(五)补充拟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文物保护措施、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景观视线分析图,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减缓措施和建议。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 返回 ]